棗莊市第一個利用電子商務侵權的案件
2013年11月9日10:49:33山東卉森商標事務所,據悉棗莊市法院受理的首例電子商務交易中產生的商標侵權案件,以和解的方式結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相應的經濟損失。這是棗莊市受理的首例利用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施商標侵權案件,棗莊市商標維權達到了一個新水平。
“FanGnaiEr芳奈兒”注冊商標是中國美體內衣行業十大品牌之一,原告廣州市芳奈服飾公司于2009年取得該商標在中國國內的排他使用許可權。2010年,原告發現滕州市大塢鎮的邵某某在淘寶公司的網站上開設網店面向全國大量銷售未經原告授權、非原告生產、卻使用涉案商標作為商標標識的內衣,即要求邵某某立即停止其侵權銷售行為,但邵某某置若罔聞。原告因而訴至法院,請求依法確認邵某某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并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15萬元。
棗莊市市法院受理該案后,對利用電子商務侵權問題滕州市大塢鎮的邵某某進行了深入研究,承辦法官根據本案雙方的具體情況,多次與原、被告進行溝通和調解,最終促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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