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13件侵害“美的”商標權系列案得到基本解決,13件系列案中有10件得到了圓滿的結案。另外3件因被告對其行為是否構成侵權還有異議,至今尚未結案,合議庭將在近期進行評議后盡快作出公正的判決。
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經過多年的持續使用、廣泛宣傳后,美的系列商標已成為有一定市場知名度,并為我國相關公眾所知悉和喜愛的品牌。注冊商標“美的”、“Midea”及“MD美的”的合法所有權人為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為第11類,包括電熱水壺、電壓力鍋、燃氣灶等。2012年12月3日,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核準蕪湖美的日用家電銷售有限公司使用其全部注冊商標,及有權單獨以原告名義就侵犯注冊商標的行為提起訴訟。
真“美的”找到假“美的”
2013年4月,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打假人員在玉林市范圍內的13家超市、電器商場發現有假冒的“美的”侵權產品包括電熱水壺、電壓力鍋、燃氣灶等銷售,侵權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兩種:一是在侵權商品及外包裝上除直接印制“美的”、“美的電器”字樣外,還印制有與原告的注冊商標“Midea”相近似的“MIdea”、“MIdae”、“Mieda”、“Meida”等商標;二是雖然在侵權商品及外包裝上印制其他注冊商標,但在外包裝上印制“商標持有人:美的股份有限公司”字樣。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的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廣東美的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一定經濟損失。
假“美的”構成侵權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侵害“美的”商標權系列案后,該院民三庭研究決定將該13件案統一安排給辦案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干主辦,庭里其他人員做好配合協助工作。合議庭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在最短的時間內審閱完全部證據材料,經庭前合議,合議庭認為各被告的行為均構成對原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或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確定力爭調解結案的方案。主辦人在庭前也與雙方當事人分別提出調解結案的建議,并征求了雙方的初步調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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