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特侖蘇”,到底誰在冒用誰的商標
奶制品市場出現兩個“特侖蘇”,到底誰在冒用誰的商標,你是否買到過類似兩種完全不同的特侖蘇牛奶。近日,關于蒙牛旗下的“特侖蘇”和天津特侖蘇奶制品公司的知識產權爭端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據了解,雙方的爭端主要集中在三方面:(1)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商標;(2)被告是否應當停止使用含有“特侖蘇”的企業名稱以及是否應當變更名稱;(3)被告是否擅自使用原告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作為原告,蒙牛公司認為天津特侖蘇公司冒用了蒙牛的商標權和外觀、裝潢等專利,要求法院強制被告停止各種侵權行為,并賠償自己50萬的經濟損失。
近些年,關于知名商標被冒用的案例層出不窮,在快消品領域,包括蒙牛、娃哈哈、可口可樂等國內外知名公司都遭遇到了各類商標侵權,其中冒用商標名稱,采取相似商標名稱,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觀設計等,是主要的侵權形式,由于快消品行業產品流動性極大,這些山寨和冒牌的假商標品牌很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迷惑,這不僅損害了知名商標品牌形象,此外這些產品的質量狀況也堪憂。
業內資深知識產權專家,國內最大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北京中細軟集團CEO孔軍民先生對這個事件做了詳細解讀?总娒裣壬J為:此次“特侖蘇”的商標爭端,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蒙牛公司持有的特倫蘇商標是在2008年3月份核準注冊的,而天津的這家企業則是在2008年4月注冊了含有“特侖蘇”字樣的公司,兩者在時間上相差無幾,此外雙方注冊商標的類型也不盡相同,按照規定,天津這家公司的做法是合乎商標法規定的。但是根據目前現行的商標法規定,天津的這家公司又存在“傍名牌”的嫌疑,因為蒙牛公司已經在行業內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不排除是天津的公司在得知蒙牛公司要注冊新商標消息之后采取的有意為之行為。另一方面,天津特侖蘇公司在之后的產品和生產銷售過程中使用了諸如“來自特侖蘇公司的問候”、“呼倫貝爾—特侖蘇公司心靈的天然牧場”這些廣告語,此外其產品的外形和包裝和蒙牛公司的特侖蘇產品相似度比較高,這一行為從商標法角度來講的話,就是赤裸裸的侵權了,因為在經過若干年的品牌宣傳推廣之后,蒙牛旗下的“特侖蘇”產品已經具有了非常高的知名度,并被認定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和馳名商標。按照《商標法》對知名商標保護的相關保護條例,天津特侖蘇公司的行為侵權無疑,是典型的“傍名牌”式商標侵權,應該是受到相關法律的約束和制裁。
據最新消息稱,由于本案涉及到商標和企業名稱的爭端,此外還牽涉在知名商標保護以及特有包裝界定等方面的問題,北京三院表示會擇日宣判。此類糾紛案件吸引了知識產權行業、奶制品行業以及眾多媒體的關注,有業內人士指出:近些年此類侵權案件不斷增多,從根本上講,還是現行的制度措施不夠完善,如果可以縮短商標審核注冊期限,完善對包括對新型顏色商標、聲音商標的核準注冊的條例,同時對特有商標、著名商標、馳名商標以及產品外觀設計專利等方面制定完善條例準則,加強對違法商標侵權的處罰力度,這樣鉆漏洞的企業就會減少。采取雙管齊下的措施,以法律法規為基石,輔以強硬的監管措施,只有這樣,才有可能真正減少此類侵權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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