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放寬企業名稱使用限制 注冊資本從1億降到2千萬
原標題:山東放寬企業名稱使用限制注冊資本直降700萬
齊魯網濟南6月14日訊今天上午,山東省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由省工商局副局長向維凱、省工商局副巡視員王建介紹《山東省工商局關于進一步發揮職能優化市場環境的意見》("30條")、《山東省家庭農場登記試行辦法》和《山東省農民專業合作聯合社登記管理意見》等有關情況。
向維凱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營造寬松、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山東省工商局制定出臺了"8個寬松".向維凱介紹說:"一是放寬企業名稱使用限制。最大限度地釋放企業名稱資源,只要不重名、不違法,均允許使用,為企業名稱提供最大的空間和自由度;將冠'山東'行政區劃名稱注冊資本由1000萬元降至300萬元,促進我省市場主體提高競爭力,開拓省內外市場。
二是放寬住所使用證明限制。根據規定,企業辦理登記需要提交住所或經營場所房屋權屬證明。現實中很多已建成并實際使用的場所,因種種原因提交不了合法的產權證明。'30條'規定,可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住所使用證明辦理注冊登記,為企業設立登記和進駐各類園區提供便利。
三是放寬企業經營范圍核定條件。經營范圍不再受注冊資本等經營條件的限制,凡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企業均可生產經營;凡不涉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的項目,登記機關根據企業申報的內容核定經營范圍,有利于企業自主經營。
四是放寬公司股東(發起人)資格。為鼓勵創業,在法律、法規既無規定也無禁止的前提下,'30條'支持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村委會、居委會作為股東設立公司。
五是放寬省級企業集團登記條件。將冠'山東'行政區劃的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條件由國家規定的5000萬元降至1000萬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和由1億元降至2000萬元。
六是放寬境外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非首次在我省設立公司,不再提交公證、認證原件;港澳臺居民在我省投資設立企業,免予提交公證、認證文件。與外省相比,我省外商投資企業的公司審批登記手續最為簡便。
七是放寬個體業戶"免登記"范圍。為最大程度地鼓勵創業和擴大就業,保障民生,'30條'規定,對部分生活便利行業,低保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利用自有住房從事一般經營項目,可免予辦理營業執照。
八是放寬戶外廣告發布登記條件。對內容相同的戶外廣告,實行'一地登記、全省發布'制度。并將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審批權由省工商局下放至被授予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權的市或縣(市、區)工商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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