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公示企業2013年年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1 09:3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二十五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寬進嚴管”的重要一環,《條例》的實施將給傳統的市場監管方式帶來哪些變化?有何深遠意義?9月1日9時,工商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玉亭,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趙旭東作客中國政府網,解讀《條例》,并回答網友關心的熱點問題。
[主持人]全國統一時間還是分步實施?企業2013年的年度報告何時開始?最晚截止時間到何時?
[劉玉亭]這次企業年報改為條例公示之后,在條例里面是每年的1月1號到6月30號,今年國務院審議通過的暫行條例時間已經是7月份了,這個條例規定是從10月1日開始施行,這里面即時的信息,應該公示的,在10月1日就開始了,實際上有一些從3月1號就開始了。對于年報來說,2013年的年報,從10月1號到明年的6月30號,公示2013年的年報信息。2014年的年報,是從明年的1月1號到6月30號。
[趙旭東]這段時間也有人問,這個條例制定之后施行時間怎么那么快,我的理解,這個條例施行已經具備了比較充分的準備和條件,包括工商管理機關和企業方面,因為原來這些公示信息以前都是工商機關登記年檢的信息。另外,企業自身的這些信息不需要特別的準備,一旦有了這些信息的時候,按照規定即時發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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