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趙陽本報見習記者蔣皓
作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執行主席,馬翔盼望的這一天終于到來:2013年1月1日,《律師事務所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律師從事商標代理業務有了明確法律依據。
辦法將給我國商標法律服務業務帶來怎樣的變化?會對我國商標發展產生何種影響?律師有沒有做好準備?帶著這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今天采訪了馬翔。
商標大國卻少見律師代理
Ipad權屬之爭,王老吉涼茶“火拼”,茅臺自命“國酒”、喬丹起訴侵權……這些案件在馬翔眼里,都已經上升到“事件”級別,“繁忙”的2012年,則被他稱作我國的“商標年”。
據統計,2012年,我國全年商標申請量突破170萬件,累計注冊申請量也已突破千萬件,有效注冊商標量突破600萬件。用馬翔的話說,我國已經成為商標大國。
然而,在這個業務量龐大的專業市場中,一直以來卻難覓律師身影。“盡管企業對律師提供高素質商標法律服務有很強需求,律師從事商標代理工作卻受到很多限制。”馬翔說。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我國商標法律服務直到2003年國家取消商標代理行政許可后,才向社會完全放開。但這種放開也由于各種條件所限流于形式。
“做商標代理業務,必須到工商局進行注冊登記,表明可以從事這項業務。但有關部門在律所是不是公司的定位上一直存在爭議。”馬翔解釋說。
馬翔告訴記者,律師從事商標法律服務有許多優勢,比如,具有較深理論基礎、訴訟技巧豐富、監管制度嚴格完善,可以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利益。然而,盡管優勢明顯,這扇門卻始終沒有對律師打開,直到辦法的出臺。
辦法有助我國變商標強國
在馬翔眼里,辦法不只具有打破壁壘的作用,“商標大國并不等于商標強國,辦法的出臺有助于我國向商標強國邁進。”
據介紹,商標戰略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培育擁有國際競爭力的商標,發展商標經濟,是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增加我國國際話語權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必由之路。2008年6月,國務院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11年10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總局等十部委聯合發布《國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讓馬翔更感興奮的是,“完善知識創新體系,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這樣的表述,繼黨的十七大報告后,再一次出現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這表明,黨和國家對知識產權工作重視程度越來越高,知識產權工作戰略性越來越強。”馬翔說。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是新時期律師工作的重要任務。
“律師從事商標代理業務,可以不斷提高商標代理質量,幫助企業培育商標、經營商標、管理商標,有利于促進更多企業從產業鏈低端向產業鏈高端進化,提升民族品牌的世界影響,實現經濟方式的轉變。”馬翔表示。
商標代理混亂局面將終結
“辦法實施后,對于推進律師商標法律業務具有促進作用。”馬翔說,律師可以大幅度提高商標法律服務水平,改變商標代理行業混亂局面。
馬翔坦言,律師商標代理業務仍然面臨一些風險,比如,商標案件程序多、周期長、時限短等。“應該說,律師還沒有完全做好準備,需要進行惡補。”
據記者了解,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全國律協已經組織了全國性基礎培訓,目前10個省的培訓已經完成,培訓計劃仍在進行中,預計到2013年上半年,全國大部分省市將完成此次培訓。
此外,針對大部分律師沒有辦理過商標業務的情況,全國律協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將開展一系列宣傳活動,如開通在線解答,修訂業務規范、業務指南,并舉辦業務培訓班,幫助律師逐步提高商標代理業務水平。
“隨著優秀律師的不斷加入,律師商標法律服務水平將逐步提升,預計未來3年至5年,大部分商標業務將由律師代理,疑難復雜商標確權、侵權訴訟案件將全部由律師代理,律師也將成為商標法律服務的中堅力量。”馬翔表示。
本報北京1月8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