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批侵權轉印商標是在泉州市某公司出口的一批貨物中查獲的。查驗中,廈門海關駐海滄辦事處關員發現有一批轉印紙品牌眾多,通過比對,發現其中361°商標權利人已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保護,而出口企業無法提供授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