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工商局浦東新區分局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對邦信(北京)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邦信公司)利用虛假宣傳方式招攬商標代理業務的行為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處罰款人民幣18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邦信公司為招攬商標代理業務,事先收集企業信息,在定向發給企業的傳真件內容中謊稱有第三方公司正將受害企業的字號委托其申請注冊商標,進而誘導受害企業委托其代理商標注冊。
本案是上海市工商部門查處的首例商標代理組織利用虛假宣傳方式招攬商標代理業務的案件。針對該案涉及的商標代理業務專業性較強,調查取證難度較高,定性較難把握等實際情況,上海市局商標處、公平處有效加強對辦案單位的業務指導,多次召開案件協調會,研究調查方案,統一執法口徑,明確處罰依據,有效保障了本案的成功查辦。本案查辦中積累的有益經驗,對規范商標代理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今年以來,上海市工商部門在去年商標代理組織專項執法工作取得實效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對商標代理組織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擾亂代理市場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引導行業自律經營、健康發展,積極探索建立商標代理組織長效管理機制,努力營造公平有序的商標代理市場環境。一是加強宣傳警示,提醒公眾防范不法商標代理行為。依托“上海工商”官方微博平臺,先后發布了5條關于商標代理騙局的警示微博,揭露當前幾種比較典型的商標代理騙局,加強商標法律知識宣傳,提醒廣大企業在委托辦理商標注冊等事宜時注意甄別。二是加強日常監管,及時規范不法商標代理行為。如黃浦分局對上海國鑫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在商標代理業務招攬過程中涉嫌存在的虛假宣傳、電話誤導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展開調查,要求其及時糾正不規范代理行為,作出書面整改,并將其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進行近距離監管。督促商標代理組織加強自身管理,強化誠信經營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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