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住改商”申請不再那么難
此次《意見》出臺,本著方便準入、規范有序的原則,在兼顧效率、民生與安全的基礎上,真正還權于民,做到既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又最大限度地賦予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選擇權,進一步激發全民創業熱情。“住改商”就是其中之一。
“住改商是社會公眾最關心的問題,以往由于對住改商門檻較嚴,阻礙了部分市民的創業積極性,尤其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住宅變商用已經變得迫在眉睫。”管德華說,此次《意見》也進一步推進了“住改商”實施的步伐。
根據《意見》要求,工商部門辦理住所(經營場所)將實行去功能化審查,申請人只要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即可登記,工商部門不再審查住所(經營場所)的用途和使用功能。這種做法將住所登記與住所審批相分離,使其回歸到住所登記的本質,僅作為市場主體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和法律文件送達地,從而極大降低了住所登記的“門檻”。
“但并不是所有市場主體都可以使用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只有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的如電子商務、動漫設計等企業才可以將住宅改為商用。同時為了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維護物業管理秩序,凡是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還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由市場主體對其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負責。”管德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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