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均可申請發展資金補助
7月14日,記者獲悉,《東營市商標品牌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已于近日出臺,東營市設立商標品牌發展專項資金,列入年度市級財政預算。在東營市工商部門注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均可申請發展資金補助。
根據管理辦法,發展資金僅對新取得注冊商標給予補助,對注冊商標續展、變更、轉讓等情形不給予補助。取得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商標的申請人,每件商標補助500元,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每件地理標志商標補助10萬元。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體系取得注冊商標的申請人,每件商標每指定1個國家補助2000元(在指定地區取得注冊商標的,按照指定地區的國家數量計算),每件商標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4萬元。通過單一國家(不含馬德里聯盟成員)注冊方式取得注冊商標的申請人,每件商標每個國家補助2000元,每件商標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4萬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取得注冊商標的申請人,每件商標補助1500元,每年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據了解,本辦法自2014年6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26日,申請人申請發展資金補助應當在取得商標注冊證后1年內向市工商部門提出申請。
、家庭農場、個體工商戶均可申請發展資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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