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設計以前,真是要拜托設計師了。請設計師在創作及改良商標時,除一般設計規律以外
應該注意:1.需要大量做平面廣告的商品,其商標整體的字形不能起伏太大。在設計時,最好是以球場廣告的橫幅規格作依據,整體的字形要能充滿整個橫幅的空間。如果其中有的線條起伏太大,或字形有較大的弧線,在將來的實際應用中會很麻煩。砍斷太長的線和不要較大的弧線會失去字形的標準性,如果要在橫幅中套滿整個字體,這個字體又變得很小,視覺沖擊力會很弱。
2.一般來講,商標自身的標準色最好不要超過兩種。
3.如果不是必要,請不要自作聰明為商標設計多種的標準變色色系。記住,多等于沒有的道理。
4.商標配色要產生強烈效果的可參考各國國旗色系,粉色系統的設計例外。
5.家電類商品最好不要用圖形商標,而采用純字母來表現。純字母的商標又叫強商標,可以考慮設計一個基本形來作配合
。6.商標本身的形很單薄,而商品又需要有很強的工業感,可以考慮用立體形作大透視角度的畫面去處理。
7.商標在畫面上的安排要有規律,特別是高科技產品,商標在廣告上的位置要有所限制,不可隨意更變。
8.商標的附近可以考慮安排相配合的廣告語。
9.要考慮到商標偏小至8mm以下的識別性。
10.商標的發布嚴格受CI手冊的規范。我以為經典的商標在上個世紀已經設計完了,一個圖形一段文字或沒有圖形一段文字的設計,在商標設計上是主體,要想有更大可能性的突破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基于事實,所以在注冊法律上的認可是首位。還有就是起名,盡管空間很小,但還是有機會。至于像二千年漢諾威世博會的活性變化標志只是一朵奇葩,很難在商標設計中形成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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