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件——商標、知識產權不重視也得重視
這一周林志穎和小米都有點兒不順心。本來上周還在春風得意地促成“黑米”定制手機,結果本周一個遭到誠信質疑,另一個則被發現根本沒有“黑米”商標。
11月底林志穎在微博上公開征求手機廠商合作,想要為兒子定制一款“黑米手機”,很快雷軍就轉發了這條微博稱“這個夢想很容易實現,我們早已注冊黑米手機品牌,用MIUI定制kimi主題,再加小米手機,如何?”20時許,林志穎回應:“真的嗎?我們可以來面談研究一下喔……”
甚至后來幾天還有小米的工作人員發微博稱在小米公司看到林志穎。瞬間感覺又一款噱頭感十足的明星定制手機(而且還不是貼牌廠商制作的)就要產生,結果就在周四晚(12月5日),一家成立于2009年,名為“北京黑米天成科技”的公司出來維權,并向媒體展示各種商標注冊證,證明“黑米”是他們的商標,而他們也正在開發一款手機。
現在的信息是,小米確實對“黑米”商標做過申請,可惜被駁回了(而且申請的幾項不是“異議”就是“駁回復審”狀態)。而考慮到做明星定制手機的窄眾銷路問題,估計雷軍當時也只是不放過一次極好的品牌營銷機會而已。然而,單從“黑米”商標維權事件上來看,知識產權和商標確實已經成為企業的重要資產,其實類似事件,蘋果iPad入華時也曾遇到。現在在工商局網站上,能夠查到小米已有的商標申請:玉米、紫米、爆米花、米線、蝦米、粟米、米PAD、米BOOK、米TAB、米NOTE,其中每個名稱涉及類別很多,有“紫米”成功得到“無線廣播”、“電話業務”類的商標,也有“米Book”、“米Note”這種聽起來很像筆記本電腦的商標卻在計算機類里被明確“駁回復審”的,只能說現在這年頭,公司想給自己的產品起個好名,不花點兒銀子放點兒血是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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